榆林市检察机关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理论宣讲报告会
8月15日,榆林市检察机关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理论宣讲报告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军为全市两级检察干警作专题宣讲,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主持。
杨军从历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出发,分析当前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解读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以全面对标落实全会精神、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检察长研讨班要求为落脚点,深入浅出,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内涵、实质要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杨军强调,全会对检察工作如何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找准定位,标明履职坐标。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找准找实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结合后半年检察工作、业务质效提升与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化检察“双进”服务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聚力维护安全稳定,严密防范化解各类社会风险。要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深化落实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质效,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要深入领会运用“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进一步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检察办案、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思维、理念、权能、方式、方法的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大家一致表示,宣讲报告内涵丰富、立意高远,要以此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结合起来,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办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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